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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债券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比选公告

时间:2020-10-23

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对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债券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2020-022

二、比选项目: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债券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比选项目简介: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交易所公司债券、银行中期票据,拟选聘律师事务所对集团公司(共计58户)出具法律意见书。

详细要求见第六章。

五、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为企业发行债券出具法律意见书不少于2个(须提供合同或法律意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投标律师事务所为总所的,不得包括分所业绩,投标律师事务所为分所的,不得包括总所业绩;

3、为项目签订保密协议。

(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六、禁止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投标的比选申请人;

2、为比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比选项目。比选申请人为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在确定比选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比选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比选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比选申请人与其他比选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

六、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30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 366 号新希望中鼎国际 2 栋 501)购买。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比选文件时,比选申请人经办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11月3日10:30(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八、开标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中鼎国际2号楼501(本项目开标室)。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80号锦江宾馆锦苑楼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28-85506268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 366 号新希望中鼎国际 2 栋 501

联 系 人:代先生

联系电话:13558893808

ADDRESS: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80号锦江宾馆锦苑楼

e-mail:

sichuanlvto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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